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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办时间:周三、周四上午8:00-11:30
地 点:东川门诊负一楼病案科复印室
受理材料要求:
(1)原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》(以下简称《死亡证明》)上的申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(2)填写《补办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〉申请表》(附件1)(患者家属可到东川门诊负一楼病案科复印室领取表格填写)
(3)如有其他逝者近亲属代办申请补发,除以上(1)(2)提及的证件,还须提交以下资料:
①原《死亡证明》申领人的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办理委托书》(附件2)(患者家属可下载附件打印后填写)
②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
③代办人与死者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
(注:逝者近亲属,包括逝者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)
受理材料流程:死者家属遗失《死亡证明》,可由原《死亡证明》申领人或被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来我院申请补发一次。门诊病案复印室核对材料,审核通过后,通知负责办理人员前来门诊病案复印室办理。
咨询电话:020-83827812-21381(病案科)

病案科